标题 | 阿拉尔富翔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规开展金融业务使我损失50多万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6-10-28 |
留言人Email | 309961552@qq.com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2016.7阿拉尔富翔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我推荐其公司的大宗商品金融业务。开户转入资金后在其工作人员指导下损失了56万。n2013.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明确指出了此类交易场所的违法性。对此类交易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了详细规定。n老百姓不易。力量薄弱 反应到各部门均回复请联系其他部门 请领导帮助n |
回复时间 | 2017-07-07 |
回复内容 | 您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与本网站、本单位职责不符,不能回复您,也请您理智对待,与相关事件的主管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妥善解决问题。谢谢您的留言,你的发声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 电 话:0991-2819829 0991-2817997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9 新ICP备12001288号-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