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怎么解决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7-07-08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新疆政府工作人员,你们好,说一件这两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五天前,我丢掉了身份证,我拿的户口本,住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去派出所补办,结果答案是我没有住够半年,办不了居住证,也办不了身份证,然后我说那办个临时的总可以吧、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我,让我再等三个月就够半年了,到那时在办。今天我去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件,准考证证明不了我的身份。考官让我明年再来考。既然不让我考试了那总该把考试费退还给我吧?答案是退不了。现在我想问老百姓的问题不是这样解决的吧,我叫海宏斌,电话15559361499 |
回复时间 | 2017-07-10 |
回复内容 | 您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与本网站、本单位职责不符,不能回复您,也请您理智对待,与相关事件的主管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妥善解决问题。谢谢您的留言,你的发声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 电 话:0991-2819829 0991-2817997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9 新ICP备12001288号-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