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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构建起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来源:新疆日报    2023/02/02 12:28:50  

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修复”。新疆虽然地处内陆干旱区,但湿地资源丰富多样,面积位居全国第五,通过建设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已完成8处自治区重要湿地认定及名录发布工作。

“湿地保护管理涉及部门多、对象多,管理难度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四级调研员严蓓蓓说,通过建立分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晰各级湿地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利于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职责,通过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确保湿地资源永续利用、健康发展。

近年来,新疆积极探索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自治区重要湿地确认办法》《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为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其中,2017年出台的《自治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湿地分级体系,根据新疆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新疆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自治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

2021年,新疆发布福海县乌伦古湖、阿勒泰地区哈纳斯、哈巴河县科克托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艾比湖、博乐市赛里木湖、温泉县北鲵、博湖县博斯腾湖、昭苏县阿合牙孜等8处第一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标志着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目前,第二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已完成公示和征求意见,也将择机发布。

去年发布的《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将新疆科克苏、艾比湖湿地和哈纳斯、科克托海、赛里木湖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候选区。

湿地是宝贵的生态资源,保护好湿地对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十四五”期间,新疆将持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2025年湿地保护率将达到55%,进一步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使湿地成为人与动物共享的生态天堂。(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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