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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疫情补助费用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0-07-18
联系人姓名 徐*
身份证号 5103**********7251
手机 151****3272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领导您好。本人原库车县交警大队协警员,自2017年10月工作至今(2020年7月1日离职)。现想与您核实如下问题:1、因今年1月疫情影响,是否有疫情补助一说。如果有的话,为什么库车*局不发,疫情期间坚守一线,全员在岗在位,有家不能回,民协警也是有家有口的人,保护了群众生命安全,守住了库车的安全,如果有疫情补助的话,请各位领导协调一下,尽快将疫情补助下发至个人,包括期间坚持不下去辞职的人员。谢谢领导2、协警员社保费用问题。社保于今年取消,自行缴纳,劳务派遣公司补助500元。那么之前(原劳务公司缴纳及个人共同缴纳社保费用)的社保费用为什么不退了?3、希望领导解决一下伙食问题。每个月民警缴纳200元,协警100,检查站人员40人以上补助3000元,而网上买菜费用实际远远超出伙食费用,希望领导核实
回复时间 2020-07-18
回复内容 您好,本单位主要职责是围绕自治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发改委和社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为人民政府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您的问题与本单位职责不符,不能回复您,请与相关事件的主管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妥善解决问题。谢谢您的留言,你的发声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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