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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国家级表彰拟表彰对象公示,新疆是他们!

2020/08/28 14:33:59  

  天山网讯 8月28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党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童朝晖等1500人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4人)、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等500个集体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蒋荣猛等200人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4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党委等150个集体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杨建中等20人入围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批支援湖北医疗队(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症救治医疗队)临时党总支等10个集体入围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杨建中等3人入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批支援湖北医疗队(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症救治医疗队)临时党总支等3个基层党组织入围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人)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0个)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人)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个)

(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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