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时政要闻 | 工作动态 | 信息专报 | 信息纵览 | 预测分析 | 外网应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信息纵览>>正文


警惕网络购物隐形侵权行为

2023/03/31 11:49:20  

生活中,不少人有类似经历:在电商平台完成购物后,隔三差五便会接到商家的推销电话。一方乐此不疲,另一方则不堪其扰。其中隐藏的种种侵权行为,应引起各方警惕。

如此精准的推销电话,源于商家违规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二次甚至多次营销。网络购物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收货地址、手机号码等,是完成交易的必要条件。不良商家正是看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价值,进而打起了歪主意。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是对商家产品和服务的信任。商家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不正当的获客营销,不仅透支消费者信任,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商家擅自使用消费者信息于法不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平台商家作为掌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体之一,对此类信息不但不能另作他用,还应严防消费者信息泄露。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的消费维权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受访者认为当前消费环境越来越好,但仍存在短板问题,其中个人信息泄露最为困扰消费者。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此,有必要采取更有力措施规范网购交易商家行为,以便更好保护个人信息。

商家营销可以形式多样,但必须合理合法。商家应该意识到,从长远看,失范营销是对自身形象的伤害,为一时之利忽视品牌美誉度得不偿失。自觉摒弃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手段,通过高质量的产品、高水平的创意、高标准的服务打动消费者,才能持续发展。

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已形成相对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但随着技术及应用的发展迭代,消费者正面临着更加复杂多样的信息使用场景。因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地位不对等,消费者维权艰难,各方应共同作为,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筑牢信息安全边界。

当前,消费呈现复苏回暖态势,只有更加重视消费体验,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才能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聚焦线上消费环节,除了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新型消费的种种隐形侵权行为还有不少,包括砍价集赞拉人头、混淆“定金”和“订金”、超售套券难兑换等,应加大乱象整治力度,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消费环境。

(经济日报 郭存举)

上一条:数字底座夯实华为未来竞争优势
下一条:新型网络架构为6G体系化创新提供支撑

关闭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
电    话:0991-2819829 0991-2817997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9   新ICP备12001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