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阐明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数字中国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的作用,为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加快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指明了方向。新质生产力作为以创新为主导的先进生产力形态,其代表的发展理念、承载的高新技术、涵盖的数据要素能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促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数字政府建设是发展的需要
数字政府建设,可以为政府管理带来新的理念、新的技术和新的活力。这不仅表现为技术手段在政府服务中的深度应用,更是内化为推动政府治理深层次变革的重要力量。
第一,为政府建设植入数治理念。数据是新质生产力包含的重要生产要素,政府数字治理理念强调以数据为核心资源,是利用数据驱动的决策和管理模式。这一理念基于数据的广泛收集、分析和应用,以支持政府决策的精准性和政策的有效性。在数治理念下,政府不完全依赖传统行政经验,而是将数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实时监测和分析社会问题,预测趋势和风险,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此外,数治理念还强调数据共享和协同,鼓励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提升政策执行的整体效能。
第二,为数字政府建设嵌入智能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等都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性技术,是政府智能化转型的必要技术条件。这些新兴技术的综合应用可以帮助政府实现数据的全面收集与分析,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减少资源浪费,从而提升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信息透明和数据共享,可以促进跨部门协同工作,增强政府的快速响应能力,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型升级,最终构建高效、透明、智能的政府。
第三,为数字政府建设注入创新活力。新质生产力的根本特点是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可以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实现创新。这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在技术和业态层面,应用新质生产力所代表的数智技术,可以推动政府智能化发展,促进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在管理和制度层面,为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需要推动管理流程的优化和制度革新,打破传统部门壁垒,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协同,提升行政效率。同时,通过不断更新管理模式和政策框架,以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需要,确保技术应用的规范和安全。
明确数字政府建设目标
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治理结构适配不足,技术应用深度和广度有限,服务方式创新不足,因此亟待从机制变革、政府履职和政务服务等维度把握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目标。
一是系统建设,打通并调整数据和业务脉络,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形态。首先,通过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协同行动,实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紧密合作,协同解决复杂的公共问题。其次,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管理格局,推动政府内外部业务协同,提高治理效率。再次,利用数字技术支持,建立有效的线上线下协同机制,确保多元主体能够在不同层级、地区和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最后,利用数据和技术的整合促进高效的治理,确保各方能够获取准确、及时和可靠的信息,以支持科学协同决策。
二是精准建设,构建智能决策系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增强政府履职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方面,以数据驱动决策,集成和分析海量数据,政府深入洞察,预测经济趋势、公众健康状况等,从而制定更具前瞻性和精准度的政策。另一方面,以算法支持决策,部署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辅助决策过程,使用AI技术模拟政策效果,优化资源配置,由智能决策系统提供实时建议,帮助政府应对复杂的社会问题。这种决策模式不仅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还能动态调整,确保政策措施的适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高效建设,结合新基建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应用场景,改善政务服务提供方式,持续增强政务服务品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不仅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手段。因此,要将成熟实践成果深度融入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创新应用的广度与深度。通过构建智能化、数字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力求塑造便捷、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响应的便捷性,为公众提供24/7的在线服务;部署智能客服系统和自助服务终端,应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提升互动的智能化水平,理解公众需求,处理复杂业务,引入虚拟现实等技术,提升公众的服务体验;利用数据分析和用户画像技术,提供定制化的服务解决方案;利用区块链技术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构建数据共享与安全互认机制;利用移动应用和互联网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达性,为不同地域和人群提供均等的服务机会。通过多场景创新服务,不仅要提升服务质量,也要增加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打通数字政府建设路径
为实现数字政府建设质的提升,应当以系统性和整体性发展为思路,充分发展新质生产力,从技术融合、智能应用、模式优化、政策制定、试点示范、创新应用等多个方面展开建设。
第一,推动技术融合与智能化应用。首先,要推动技术融合,在技术选型和系统集成等方面进行深入规划和协调,确保不同技术之间的无缝对接,实现整体系统的高效运作和持续优化。其次,要推动智能化应用,逐步完善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部署智能客服系统和自动化处理平台,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办事效率。最后,要系统考虑技术安全,加强数字技术安全保障,不断完善数据安全政策框架,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和管理手段,保护政务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同时,政府应加强数据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数字政府的稳定运行。
第二,优化治理模式与制定配套政策。首先,要优化治理模式,推动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政府业务流程的现代化和智能化,构建科学、精准的政策执行机制,提高政府治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其次,要合理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文件,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确保政策的全面性和实施的有效性。最后,要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平衡,在整体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同时,关注基层和局部的实际需求,克服数字鸿沟和技术服务缺位,确保技术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第三,培育示范试点与鼓励经验推广。围绕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典型应用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以试点示范带动整体突破,是数字政府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在试点内容考虑上,要把握制度标准先行、重大应用创新、评价4考核保障几个关键点。制度标准方面,以“业务通”“数据通”“场景通”等为目标,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接口规范和技术标准,数据采存享用相关规范,政务服务、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相关规范,网络、数据系统安全相关规范等;重大应用创新方面,以用户关切、领导重视以及与公共性、基础性、支撑性项目关联度高的关键应用为抓手,强化重大应用集约标准化建设;评价考核方面,突出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评价和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评估,以正向鼓励评价推动创新尝试,持续推进“一地创新,多地复用”相互借鉴。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不断迭代优化的系统工程,需要代表新质生产力的前沿技术持续赋能,才能推动数字政府迈入高质量建设阶段。因此,要充分发挥其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