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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电力处    2024/03/13 11:44:54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3年已关停淘汰煤电机组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312日至3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情况书面寄(送、传真)至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呼将将 电话:0991-28193332823713(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02 邮编:83000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3月12

附件:自治区2023年已关停淘汰煤电机组名单

上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调整我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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