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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

      来源:    2019/05/30 11:50:11  

2015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层面国资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自治区国资委先后起草并推动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32个改革文件(以下简称“1+31”)。

“1+31”系列文件陆续下发后,各区属国有企业、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已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确保吃透文件精神,落实文件要求。同时,自治区国资委对各区属国有企业、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的国企改革工作开展指导和督促。目前,各区属国有企业、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正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细化工作制度、转变工作职能、调整业务结构等方式抓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在全区国资国企系统有序开展。

“1+31”系列国资国企改革文件是自治区关于全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内容涵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授权经营体制、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解决企业办社会历史遗留问题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八个方面,为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将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持续壮大国有资本实力。自治区国资委将全力做好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中的贯彻落实和指导工作,督促各区属国有企业、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按照改革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努力打造专业精干、运转高效的国有企业,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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